| 信件编号: | 20251106003 |
|---|---|
| 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
| 来信标题: | **小区*栋住宅非封闭式阳台(私有非公用,房产证上有注明)被物业强行入侵施工 |
| 来信时间: | 2025/11/06 12:12 |
| 来信内容: |
**物业在没有通过任何途径通知业主的情况下,私自带人进入业主家私人阳台凿地施工,请问是不是属于非法入侵?还言之凿凿是执法局局长安排的施工队进入的。我不相信作为一名执法人员,连这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,在事先不与业主沟通的情况下强行进入业主家,还是物业推诿甩锅,想让领导给他们背锅!这个事情我肯定得要一个说法!楼下渗水需要施工,我们无条件配合!但不能讲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入侵!这已经违法了不是吗?!我们是守法公民,房子不住了也是我花钱买的,一群陌生人强行进入我家施工,我连个最基本知情权都不能有吗?电话微信都有,为什么不通知到业主?恳请领导问责相关部门给业主一个说法!
|